一、项目编号:JSZC-321393-JHZY-G2024-0030
二、项目名称:洋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WRQGWX4 |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1幢 3209室 | 88.51(均分制) | 72857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星光人脸抓拍防爆半球摄像机 品牌(如有):大华 规格型号:DH-IPC-HDBW54XYZR1Y-ABC 数量:20台 单价:21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鑫、王健、马健、张敏、李方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向代理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87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南果路与梦都大道交叉口东150米陆沟小区
联系人:袁永威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百事美特办公楼一楼西侧106-109室
联系人:何玉洁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玉洁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评委承诺书-洋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改造项目.pdf
JSZC-321393-JHZY-G2024-0030采购文件.doc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理由.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