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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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吉首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街道片区)答疑回复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吉首市******街道片区)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复: 提问1:第一章招标公告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对工期约定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1:以第一章招标公告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为准。 提问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是否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为准?请明确 回复2: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为准。 提问3:招标文件中,“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未做约定,请问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是否可填写“合同另行约定”? 回复3:以“按合同另行约定”为准。 提问4:“质量保证金额度”是否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5.3.1(2)3%的工程款;为准?请明确。? 回复4: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5.3.1(2)3%的工程款为准。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回复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内容有冲突,均以此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办事处三岔坪村(红枫谷小区 5 栋)二楼; 联 系 人:罗家欧;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山水60栋1312室; 联 系 人:陈进良、王漫思; 电 话:******、******。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办公室 电话:****** 2024年8月2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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