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整体项目质保期叁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作,持证上岗。
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使用单位。
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7、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安装调试完毕,乙方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6)履约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到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乙方必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乙方原因,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1、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