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10kV 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10kV 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河溪镇河溪村百里安置区8栋7号门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04月23日-2024年05月22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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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家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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