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新田垅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补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
问题一、1、第一章招标公告1.5质量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的1.5质量要求和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三)质量标准,四处质量标准要求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质量要求为
施工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设计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按审批程序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采购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和发包人要求。
问题二、2、关于“投标函附录8.逾期竣工违约金和9.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没有具体约定,请问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答: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三、本项目对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但因地区差异性,专业人员职称证上的专业类别也有所不同,能否将本项目对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表述修改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答:本项目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补充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按最新澄清答疑文件中的“1.投标报价汇总表”规定格式填写。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不变。请投标人自行关注补充公告内容。
更新后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澄清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建设局
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民俗园政务服务综合大楼
联 系 人:邓作维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6栋1702
项目负责人: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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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
电 话:******